李 岩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87年10月出生,2010年8月参加工作,水工环高级工程师,现任生态修复院院长。
该同志严谨踏实,有担当,有责任感。他建立健全岗位责任,严格落实多劳多得制度,通过考核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;坚定不移执行公司“走出去”方针。为适应市场需求,他将分院划分成技术服务、市场经营及施工管理三个专业小组,各小组分工明确,又互相交叉配合,形成合力,在工作开展中,职工团结合作,分头推进,相互支持,共同配合,形成“分工不分家”的和谐局面。2023全年分院共签订合同20余项,共计合同额约7985万元,开具发票2940.3万元(不含税),实际到账金额2322.41万元(不含税)。缴纳管理费60万元,内部结余利润96.8万元,分院职工人均收入14.86万元,全面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。